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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-09-14 17:25

〔記者吳政峰/台北報導〕電影「那些年,我們一起追的女孩」中,男主角在校內舉辦「無差別自由格鬥賽」的橋段成經典一幕,實踐大學真有一名朱姓學生揚言把擂台賽移到學校,結果慘遭勒令退學!朱男原為實踐大學大五生,已達畢業門檻,前年底上課搶座位,和學弟發生扭打,事後找8名友人入校助陣,還在臉書預告「實踐大學無差別擂台賽」,被校方依「滋生重大事端」勒令退學。朱男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告復學,稱撂人只是要談和解,非聚眾滋事,但法官發現朱的同夥拿防狼噴霧攻擊,令在場學生感到恐慌,退學有理,判朱男敗訴。104年12月30日,實踐大學財務金融系進修學士班五年級學生朱男上財務管理課,搶坐許姓學弟位子,引發學弟們不滿,雙方互毆濺血,朱男離走前嗆了一句「下禮拜見」!朱男隨即在臉書預告「下禮拜三晚上7點實踐大學無差別擂台賽」,一星期後,他帶著曹男等7名黑衣人進入學校,堵住教室前後門。曹男掏出防狼噴霧,朝手持甩棍的陳姓學弟眼睛狂噴,陳生痛苦倒地,其他學生受驚通報教官和警察,北市中山分局大直派出所員警到場壓制8人,帶回警局偵訊。朱男要求許、陳二學弟掏兩千元和解,否則就要提告,兩人心生畏懼,擔心沒書讀,付錢了事。校方事後調查,認定朱男符合學生獎懲辦法「聚眾要脅滋生事端」、「危害校園安全,滋生重大事端」要件,情節重大,勒令退學。朱男主張搶座位被打,才會找朋友到學校談和解,主觀上無滋事意圖,不甘到手的學位飛了,提告要求法官撤回實踐退學處分。法官勘驗當日光碟,確認朱男有撂人到學校,「聚眾」成立;其他學生被黑衣人團團圍住,陳生還被防狼噴霧攻擊,屬滋生重大事端。目擊學生證稱「班上同學都很害怕,只能躲在一旁,希望這樣的人可以被退學」、「朱帶朋友來把班上包住,導致班上恐慌,因為他們來打人的」,法官認定朱的行為造成其他同學恐慌,危害校園安全,實踐依校規作出退學處分無誤,駁回朱男告訴,全案可上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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